警惕打假异化为假打,守护市场诚信的底线之战
“打假”,本应是维护市场秩序、保护消费者权益、净化商业生态的正义之举,然而近年来,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悄然滋生:“打假”行为在某些情境下异化为“假打”——或流于形式、或选择性执法、或沦为利益博弈的工具,不仅背离了初衷,更纵容了假冒伪劣的滋生蔓延,杜绝“假打”,让“打假”回归初心,已成为守护市场诚信底线的必然要求。 973541231.com
“假打”的表象:正义之名的“空心化”
“假打”并非空穴来风,其表现形式多样,却共同指向了“打假”本质的偏离。
其一,选择性打假,一些执法部门或机构在打假过程中“看人下菜碟”:对无背景、无“关系”的小企业或个体户假冒行为重拳出击,却对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或涉及“纳税大户”的制假售假行为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这种“选择性执法”让打假失去了公平性,反而让不法分子摸到了“谁不能碰”的潜规则。
其二,形式化打假,有的打假行动停留在“走过场”:突击检查前提前通知、“剧本式”执法、罚了款就了事,不追溯源头、不追究刑事责任,更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这种“罚酒三杯”式的打假,对制假售假者而言不过是“成本核算”中的一笔小开支,难以形成震慑。
其三,利益化打假,个别“职业打假人”并非为维护消费者权益,而是借“打假”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:故意购买过期或瑕疵商品,通过投诉、举报要挟商家高额赔偿;甚至与不法商家勾结, “假打真分”,形成“打假—分赃”的利益链条,这种异化不仅消耗了行政资源,更让“打假”二字蒙羞。
“假打”的根源:制度、利益与认知的三重困境
“假打”现象的滋生,并非单一因素导致,而是制度漏洞、利益博弈与认知偏差共同作用的结果。
从制度层面看,部分领域的法律法规滞后于市场发展,对新兴电商平台、直播带货等领域的假冒行为,监管标准模糊、责任界定不清,导致“打假”缺乏明确依据;对“假打”行为的问责机制缺失,让选择性执法、形式化打假者无需承担后果,助长了“不作为”或“乱作为”。
从利益层面看,地方保护主义与利益输送是重要推手,一些地方将“税收”“就业”置于市场秩序之上,对本地企业的制假售假行为“网开一面”;而个别执法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勾兑,则让“打假”沦为权力寻租的工具。
从认知层面看,对“打假”意义的理解偏差也埋下了隐患,有的部门将“打假”视为“完成任务”而非“守护民生”,重“处罚数量”轻“治理效果”;有的公众则将“职业打假人”简单等同于“英雄”,忽视了其背后可能存在的逐利本质,对真正的监管力量形成误导。
杜绝“假打”:让“打假”回归“真打”的路径
要让“打假”真正成为市场“净化器”,必须从制度、执行、监督多维度发力,斩断“假打”的生存土壤。
其一,以制度刚性筑牢“真打”根基,加快完善法律法规,明确“假打”行为的界定标准与问责机制,对选择性执法、利益输送等行为“零容忍”;针对新兴领域制定细化监管规则,让“打假”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可建立“打假黑名单”制度,对屡次“假打”的执法人员或机构终身追责,对参与利益勾结的企业“一票否决”。
其二,以全链条监管破解“形式化”难题,改变“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”的运动式打假,构建“生产—流通—销售”全链条监管体系:利用大数据、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产品溯源,让假冒伪劣无处遁形;强化跨部门协同,打破“信息孤岛”,对制假售假者“一案查到底”,不仅处罚商家,更要追究供应链、平台方的连带责任。
其三,以多元共治激活“真打”合力,政府监管部门需主动作为,提升执法透明度,公开打假案件处理结果,接受社会监督;消费者应提高辨别能力,通过正规渠道维权,避免给“职业打假人”借题发挥的空间;媒体需发挥舆论监督作用,既曝光制假售假黑幕,也揭露“假打”乱象,形成“人人喊打”的社会氛围。
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,离不开诚信底线的支撑。“打假”不是一场“表演”,而是一场需要真刀真枪的守护战,唯有杜绝“假打”,让每一次执法都利剑出鞘、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,才能让假冒伪劣无处藏身,让诚信经营成为市场共识,为消费者撑起一片放心消费的天空,这不仅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,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。